第279章:征服-《饥荒古代,官府分配漂亮媳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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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皇及公卿贵族:以“僭越称制、祸乱海疆”等罪名进行公审,大部分判处终身监禁于偏远海岛或内陆秘密地点,少数冥顽不灵者公开处决,彻底抹去其神圣性与政治象征。
幕府将军、各藩大名及高级武士家族:成年男性主要成员,除极少数早降且有功者外,几乎全部处决。
家族财产全部抄没,宅邸、城堡大多被焚毁或拆毁,以消除地标。
其家族余众,如妇孺、旁系全部打入“贱籍”,分批强制迁往华夏北真、西域、云贵等边远或新开发地区,分散安置,严禁聚居,从事最艰苦的开荒、筑路、采矿等劳役。
中下层武士、神官、僧侣等旧统治阶层骨干:进行严格甄别。顽固者处决或苦役;顺从者集中进行“思想改造”,学汉话、汉字,灌输新朝律法与忠君爱国思想,改造后部分编入辅助管理队伍或劳役营监管岗位,部分同样迁往华夏内地分散安置。
第二步:人口迁移与结构重塑。
强制移民:这是计划的核心。从承平十二年末开始,持续数年,大规模、有组织的华夏移民潮涌向倭国各岛。
移民主要来自华夏人口稠密、土地相对紧张的地区,如中原、江南,由朝廷组织,提供路费、初期安家费和土地。
优先安置在土地肥沃的关东平原、近畿地区、九州北部及沿海重要港口、矿区附近。
建立全新的华夏式村庄、城镇,推行华夏语言、文字、度量衡、法律、风俗。
倭人外迁与内散:与此同时,对原倭国本土人口进行大规模迁移。
青壮劳力:大量被俘或征集的倭人青壮男子,被戴上镣铐,编成“开拓团”,源源不断地运往北真苦寒之地开采矿藏,尤其是金银矿,运往西域沙漠边缘修建道路、水渠,运往南洋群岛开发种植园。
高强度的劳动、恶劣的环境、严格的监管,使得这些“开拓团”死亡率极高,实质上是一种缓慢的消耗。
妇孺及平民:进行登记造册后,以家庭或小团体为单位,分散迁入华夏内陆各省,特别是需要人口的边疆新垦区或新兴工矿城镇。
严格禁止他们聚居,强制改汉姓、学汉俗、说汉语,与华夏百姓通婚杂居。朝廷给予接收地一些税收优惠,并派专人监督同化过程。
保留地与羁縻:对于虾夷地的阿伊努人等非倭系原住民,以及极少数在战争中合作、表现“恭顺”的倭人村落,采取羁縻政策,划定保留地,给予一定自治权,但要求其首领接受新朝册封,遵守新朝法律,并逐步推广华夏文化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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